大通湖區:“四個確保”做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
2025-04-18 10:56:51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楊紹銀 | 作者: | 點擊量:10116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雙建 劉宇航)近年來,大通湖區委、區管委高度重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,區農業農村部門和各鄉鎮根據區里部署著力以“四個確保”推動相關工作。
一是建立離田檔案,確保底數清。根據《大通湖區2024年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方案》要求,村組上門入戶確定農戶秸稈處置意向,填寫《大通湖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統計表》,統計離田面積,宣傳禁燒政策。二是引進秸稈綜合利用企業,確保出路明。為降低秸稈禁燒工作阻力,推動秸稈“五化”利用,大通湖區引進秸稈綜合利用企業2家并簽訂秸稈回收合作協議。目前,全區有秸稈綜合利用操作流水線30條,農作物日處理能力面積達9000畝,秸稈日處理量達3000噸。三是設置獎勵機制,確保動力足。對秸稈離田回收率達到80%且沒有大面積焚燒秸稈痕跡的鎮給予5-20萬元的獎勵,對引進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新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達到100萬元以上的項目,按照30萬元/個的標準分三個年度給予獎補(每年10萬元),對簽訂農作物收儲協議且年度農作物秸稈完成收儲量達5000噸(或2萬畝以上)的企業,給予5萬元的獎勵。2024年未發生一起大面積無序秸稈焚燒事件。四是構建秸稈資源信息平臺,確保服務好。推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經紀人制度,由村級組織引入經紀人5人從事秸稈回收工作。各鎮設置一個秸稈零時儲運點,企業與經紀人及時對接,實現秸稈回收渠道暢通。通過該制度,企業和村組克服了離田不及時的不利局面,離田率同比上升20%,群眾對秸稈回收的滿意度明顯上升。
責編:楊紹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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